各機關部室、子公司、項目部:
春節假期即將結束,各工程項目也即將陸續復工,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綜合防控,指導工作場所科學有序開展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擴散和蔓延,現根據滕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有關通知精神,就做好工作場所防控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堅決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強化疫情管控措施的通告》要求
1.集團機關、子公司、項目部要堅決貫徹落實滕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2020年2月3日《關于進一步強化疫情管控措施的通告》。
2. 集團機關、子公司、項目部要嚴格管控車輛和人員出入,嚴禁滕州市外車輛和人員進入本單位(部門),對本單位(部門)在滕州境外的車輛和人員,通知其在疫情解除前不要回來上崗上班;要嚴格管控本單位(部門)人員非必要外出,集團黨員干部要帶頭執行,嚴禁聚會聚餐,嚴禁聚集打牌、打麻將、飲酒,管好自己、家人、親屬,帶動街坊鄰居,確需外出的,必須佩戴口罩。
3.對經履行程序批準開復工的工程項目,各單位(部門)要強化主體責任,落實嚴格防控措施,加強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嚴禁使用滕州境外勞務人員,結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要求對所有勞務人員實名制管理,要做到一個不漏,以保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合理安排人員上班和辦公
1.集團機關部室和子公司要根據疫情防控和業務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人員上班;疫情防控期間每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周六周日休息,每天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 各工程項目開工復工前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方可開復工,滕州境內工程項目開復工要按照《滕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滕州市建筑工地節后開(復)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履行手續,滕州境外工程項目開復工要按照當地主管部門下達的要求履行手續。各直營項目部和承包項目部也要加強人員管理,根據施工生產需要合理安排作息時間,非施工生產必要人員應安排輪休。
3.集團機關、各子公司、項目部要壓縮不必要的會議或聚集,必須召開的會議要減少參會人數、縮短會議時間、加大座位間隔、保證會場通風。要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辦公,盡量采用電話、網絡等靈活辦公方式安排匯報工作。
4.要加強疫情期間的值班值守管理,嚴格按照預先排定的值班表做好值班值守,不得無故缺值。
三、加強上班人員管理
1. 集團機關、子公司、項目部要加強人員體溫檢測,對本單位(部門)職工和有業務往來的外來人員進入工作場所前一律開展體溫檢測,發現體溫異常的要求其立即離開工作場所,實行居家隔離觀察,必要時聯系就醫。其中集團機關總部院內的辦公人員和來訪人員,由辦公室明確專人在其進入集團辦公院內前進行體溫檢測;各子公司、項目部的辦公人員和來訪人員,由各子公司、項目部明確專人進行體溫檢測。對于無業務往來的外來人員,嚴禁進入工作場所。
2.集團機關、子公司、項目部要落實滕州市外返回人員等重點人員的登記與健康管理。凡外地返滕人員,自到達滕州之日起,一律自行隔離14 天,并由所在單位(部門)主動向集團辦公室報備、向所在社區申報。凡與疫情較重地外來人員有密切接觸史以及與疑似、確診患者有接觸的人員,要主動向集團辦公室報備、向所在社區申報,并嚴格進行隔離醫學觀察。
3.集團所有辦公人員、施工人員及來訪入員進出辦公場所、施工場地等應嚴格按要求佩戴口罩,不要隨意在相互之間之間隨意走動,盡量通過線上交流工作,盡量避免近距離與人面對面交談。要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多飲水,保持健康的生活習慣。
4.集團相關工作原則上通過線上渠道辦理。集團機關、子公司、項目部要結合工作實際,安排人員做好網上業務辦理、電話咨詢、預約服務等工作。對必須線下辦理且有辦理時限的業務,盡可能延期到疫情控制以后再行辦理,對上級有關部門有要求無法延期的妥善安排,防止人員集聚。
四、加強環境衛生清潔消毒
集團機關、子公司、項目部要組織做好環境衛生清潔消毒工作,重點部位如會議室、餐廳、電梯間等應進行循環消毒,辦公區域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其中集團辦公樓院子、門廳、樓道、會議室、樓梯、衛生間等的環境衛生清潔消毒工作由集團辦公室負責,集團機關各部室、子公司、項目部的辦公室及辦公用品的環境衛生清潔消毒自行負責,須每日清潔消毒一次。
五、加強食堂和用餐管理
1.各項目部食堂要嚴格從業人員體溫檢測,要做好餐具用品高溫消毒,認真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原則上不得在食堂就餐,不得集中用餐,要分批錯時分散就餐。
2.集團機關辦公院內和子公司機關人員提倡回家用餐或在辦公室內分散用餐,不提倡在外或在辦公室內集中用餐。
六、嚴格紀律要求
1.所有人員要保持手機等通訊工具 24 小時暢通。嚴格做好保密管理,嚴防失泄密問題發生。
2. 集團廣大黨員干部在疫情期間要自覺做到10個嚴禁:嚴禁對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以及省、棗莊滕州兩級市委工作要求不重視、不落實等行為;嚴禁造謠傳謠歪曲黨中央決策部署的言論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制造傳播、散布謠言和小道消息擾亂社會秩序等行為;嚴禁在疫情防控中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推諉扯皮、消極應付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嚴禁緩報、漏報和瞞報疫情信息等行為;嚴禁缺乏大局觀念,不服從統一指揮和調度,推諉扯皮延誤防治救治等行為;嚴禁疑似病人中的黨員干部故意隱瞞病情或不服從封閉管理等行為;嚴禁借疫情防控為由亂收費等行為;嚴禁干擾有關職能部門依法履行公務和醫療、疾病控制機構依法采取強制隔離措施等行為;嚴禁貪污、截留、私分、挪用疫情防控款物等行為;嚴禁聚餐等其他違反疫情防控工作紀律的行為
3. 集團各級黨組織和各機關部室、子公司、項目部要擔負起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認真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切實抓好本單位(部門)職責范圍內的疫情防控工作。集團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要增強政治責任感,堅守崗位、靠前指揮,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把積極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線作為踐行初心使命、體現責任擔當的試金石和磨刀石。
4.要積極參加疫情防控宣傳,引導職工群眾科學對待疫情,不信謠、不傳謠。
滕州建工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4 日